高级搜索
 
   
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巴中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
     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要闻动态 > 部门连线

司法局:南江县公共法律服务“三级平台”已基本构建

时间:2018-01-02 16:53:22  来源:司法局  作者:梁娟  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
 

    根据巴中市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“三级平台”建设的指导意见,南江县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“三级平台”建设的实施方案》,细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、村(社区)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职能职责,明确工作人员。

    目前,全县公共法律服务“三级平台”已基本构建。在政务大厅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在12个中心乡镇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,在江口村、朝阳社区、春场坝社区成立了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,依法履行法律咨询、法律顾问、法制宣讲、法律援助、矛盾纠纷化解、信访维稳、公证服务、司法鉴定引导等职能职责。

    县委政法委会同县司法局制定了《南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(站、室)管理办法》和《考核办法》,确保我县公共法律服务“三级平台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,推动基层法治建设。

 
分享到:
网站地图 | 网站申明 | 联系我们 | 使用帮助 | 主编邮箱
   
主办: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
承办: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江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
邮箱:njxfb@163.com 蜀ICP备05006902号
川公网安备 51192202000102号 网站访问统计: 13556027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