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搜索
 
   
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巴中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
    当前位置: 县长信箱
来信选登 给我写信
信件标题
农村房屋加固补偿
来 信 人 张云洲 来信时间 12-07
信件编号 33080 通讯地址 红山村四社
来信内容

 尊敬的李县长:

             您好! 

             我是南江县沙坝乡红山村四社张云洲,百忙之中打扰您非常报歉!此次写信,想咨询一下农村危改政策。我是一个真正的农户,单独户,因房屋陈旧危险,我本人也无能力维修,政府领导们可以去我住的地方看下,现房能住不?如住发生安全事故,可不是小事???所以外出住,但我还要回家住,不能一直住别人家。县上有相关政策,农村土墙房屋加固维修政府有一定的补偿,我也想从新改造危房消除安全隐患。我住住房确无安全保障。但我们村村长说孩子在外面住,不属于范围内不予上报进行危房改造,多次打电话问,说不行。请问我这种情况真不能响应国家政策??国家政策也是为了消除农村土房安全隐患的吗?但我家孩子结婚外地,户口也不是我一家的人,老拌也没房,就靠这个房住。请予解惑?等回!非常感谢!

承办机关
答复内容

张云洲同志:

    您好!来信于2017年12月12日收悉,你信中反映的问题,经走访调查,现答复如下:

    一、关于危旧房改造政策:根据南脱领发[2017]7号文件《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四个优先(贫因户、低保户、分散供养五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家庭优先),九个不列为危旧房改造,其中包括:家庭中有全额财政供养人员不不列入;法定赡养人在城镇有安全住房不列入。二、你家是否符合危旧房改造条件:你户籍在沙坝乡红山村四社,原住房陈旧属实。但你丈夫熊乾华,是退休教师,现月领退休工资3135.4元,属全额财供人员,不符合纳入条件;你儿子熊林在成都结婚安家有安全住房,你夫妇长期随儿子在成都居住,也不符合纳入条件。 

    因此,你家不符合纳入危旧房改造政策条件, 敬请你的理解,今后你若有困难,我们将按相关政策给予解决,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沙坝乡人民政府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7年12月13日

 
最新回复信件
热门查看信件
  1. 请求解决香山路农户占道经营
  2. 报账问题
  3. 关于应届毕业生解约的问题
  4. 养老保险年审
  5. 南江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
  6. 请求环卫派洒水车从校门到安
  7. 半夜两点.无良开发高躁声扰民
  8. 请求解决社会保险费
网站地图 | 网站申明 | 联系我们 | 使用帮助 | 主编邮箱
   
主办: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
承办: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江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
邮箱:njxfb@163.com 蜀ICP备05006902号
川公网安备 51192202000102号 网站访问统计: 13589670 次